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規(guī)定,經(jīng)審核,潘鐳鐳等51人符合一級注冊建筑師初始注冊條件(名單詳見附件)。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為2023年11月1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名單上的人員情況持有異議,均可在公示期間向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秘書處進行舉報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甘家口21號樓二層,郵編:100037,聯(lián)系電話:010-68318924)。舉報及反映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或簽署真實姓名并留下聯(lián)系地址、郵編和電話。
附件: |
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
秘 書 處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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